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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周家渡社区16-07、16-10、16-11三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6浏览次数: 3519

浦东新区周家渡社区16-07、16-10、16-11三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浦东新区周家渡社区16-07、16-10、16-11三地块(场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和邹平路路口西南角,每个地块近似矩形,三个地块占地总面积约28300平方米,其中16-07地块占地面积8100平方米,16-10和16-11占地面积各为10100平方米。场地后续拟作为商业金融和商务办公用地使用。

历史上,16-11地块曾作为汽修厂使用,16-07和16-10地块曾作为停车场使用,从2009年底开始场地内的经营活动陆续停止,16-11地块内的汽修厂厂房于2016年中旬陆续被拆除。现场调查期间,场地拆除工作已完成,16-07和16-10地块内零散分布建筑垃圾堆,16-10地块东北部约有200平方的带状区域在停车场停止使用后被用作农地,种植有萝卜等蔬菜,16-11地块内基本被建筑垃圾覆盖。场地周边用地情况除了道路、居民区和河流之外,还分布一些加油站、停车场、汽修厂、商业楼、娱乐场所、母婴健康中心等行业用地。

在场地内钻探18个深度至地下水位的土孔,每个土孔分别采集1个表层土壤样品和1个深层土壤样品(地下水位以上);同时选择其中9个土孔继续钻探至地下水位以下约2m,并采集1个饱和带土壤样品;在场地内安装9个深度为4.5米的地下水临时监测井,每个监测井中分别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在场地上游边界外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并安装成临时地下水监测井,从中分别采集1个表层土壤样品和1个地下水样品;将所有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送至实验室,分析参数包括pH、13种优先污染重金属(Metal 13,包括铜、铬、镍、锌、银、锑、铅、镉、铊、铍、砷、硒和汞)、六价铬(Cr6+)、总石油烃(TPH)、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有机氯农药(OCPs)和有机磷农药(OPPs)。

本次调查土壤评价标准为《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敏感用地标准值(风险评估筛选值)。对于风险评估筛选值中未制定标准值的监测项目,本次调查依次参考《美国第九区区域筛选值》居住用地土壤限值和《美国纽约州燃料油污染土壤修复目标值》进行评价。本次调查地下水首选评价标准为中国《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标准值。对于地下水国标中未制定标准值的监测项目,本次调查依次参照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值(GB 5749-2006)》、《美国第九区区域筛选值》饮用水标准限值和《荷兰地下水干预值》进行评价。

本次调查在18个土壤监测点位中识别出 9 种土壤关注污染物(分析参数检出超标),包括锑、砷、铅和 6 种多环芳烃类物质(包括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苯并(g,h,i)苝)。本次调查在地下水中发现 6 种关注污染物,包括总石油烃和5种多环芳烃(萘、菲、蒽、荧蒽和苯并(a)芘)。所有的关注污染物全部出现在监测井 ZJDMW16 中,其余的 8 口地下水监测井中,未发现关注污染物。

建议针对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中识别出的土壤和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开展进一步的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基于人体健康的风险评估工作,以明确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具体污染范围,并分析其引起的人体健康风险水平是否处于可接受范围,以指导后续场地再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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