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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泾北、永庆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8浏览次数: 367

文华泾北、永庆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内容

文华泾北、永庆路东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南部。地块东至黄山路,南至文华泾,西至废弃厂房(原苏州工业园区越洋服饰有限公司),北至长江路。地块外形近似矩形,总占地面积约为8974.01 m2。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工业企业以及空地,工业企业主要为小作坊形式,以服装厂、纺织厂、草制品加工厂等为主,不排除存在其他行业企业。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R),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分类,属于第一类用地

20215~6月,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委托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了环境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6个土壤监测点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地块内共送检了土壤样品24个(含2个堆土样品、3个土壤平行样)、地下水样品4套(含1套地下水平行样)。在地块南部文华泾中布设了1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和1个底泥监测点位,采集了2套地表水样品(含1套地表水平行样)和1个底泥样品。此外,在地块外部的东北侧区域布设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监测点位,送检了1个表层土壤样品、1个下层土壤样品、1个饱和带土壤样品和1套地下水样品。同时还设置了3个运输空白样、3个全程序空白样和2套设备淋洗空白样。除运输空白样和土样全程序空白样仅分析挥发性有机物外,其他样品均检测了pH11种重金属(Metals 11,包括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锑、铍、钴、钒)、石油烃(TPH)、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有机氯农药(OCPs)和有机磷农药(OPPs)。

本项调查适用的土壤评估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按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本项调查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 62号)(以下简称上海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估。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登记表》,本地区地表水属于吴淞江苏州工业、农业用水区,属于Ⅳ类水体,本次调查地表水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限值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初步调查监测结果表明: 本次调查的地块内除土壤样品S1-3中重金属钴之外,所有土壤和底泥样品中检出物质的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物质的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或相关标准限值;地表水样品检出物质的浓度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限值(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或相关标准限值。

土壤样品S1-35.8~6.0 m)为原状土土壤样品,钴的检出浓度为37.6 mg/kg,超过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0 mg/kg),但是低于对应土壤类型下的背景值(40 mg/kg)或第一类用地管制值190 mg/kg)。根据1985年出版的《江苏省苏州市土壤志》,历史上吴江和吴县交界处(现苏州工业园区附近)广泛分布的土壤类型为草渣土和黄泥土,分别属于潜育型水稻土和瀦育型水稻土。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中表A.2,水稻土中钴的背景值为40 mg/kg。鉴于土壤具有较强的异质性,初步判定该土壤样品中钴浓度偏高与土壤背景有关,本次调查未将重金属钴识别为土壤关注污染物。

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情况符合居住用地(R)等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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