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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W12-1301单元51-0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 1143

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上海南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宝山区W12-1301单元51-05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宝山区W12-1301单元51-05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规划南秀路,南至南秀雅苑小区,西至规划鄂尔多斯路,北至51-04地块(铁路南何线)总占地面积30,319 m2(不含河道区域)。地块历史上曾用作农田、农村住宅和工业企业规划为公共绿地(G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通过对比现行的土壤和地下水参考标准,详细调查监测的结果表明:河道开挖扰动未对河道两岸的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也未发现新的关注污染物;详细调查地下水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检出浓度均未超标。综合初调和详调的监测结果,地块内超标点位为初步调查阶段的一个地下水超标点位,超标污染物为地下水中的砷和锑。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需对地下水中的超标污染物砷和锑开展健康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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