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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W12-1301单元84-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 1849

宝山区W12-1301单元84-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内容

宝山区W12-1301单元84-01地块,位于南大路与南陈路交汇处西北侧,四至范围分别为东至84-09地块,南至84-04地块,西至84-10地块,北至走马塘路(规划待建),外形为不规则多边形,总占地面积约30636 m2。地块历史上曾用作农田、联西村宅基地、上海紫银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地块东南部)、上海绿娃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东部)、联西都市型工业园(地块东北部)、静安南大工业园区(地块西北部)和上海汇鼎印刷有限公司(地块东部)。地块后续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分类,属于“第一类用地”。

 

2020年3月~6月,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24个土壤监测点位和1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在地块外西侧约225 m处布设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监测点位。从每个土壤监测点分别采集3~4个土壤样品,地块内共采集了81个土壤样品(含4个平行样);从每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别采集1套地下水样品,地块内共采集了12套地下水样品(含1套平行样);在对照点采集了3个土壤和1套地下水样品。现场质量控制样品包括4个土壤平行样、1套地下水平行样、2套设备淋洗空白样、6个运输空白样和6个全程序空白样。所有样品均由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分析检测,检测项目包括pH、11项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锑、铍、钴、钒)、氰化物、石油烃(TPH C10~C40)、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和有机农药(OPs)。

 

本项调查适用的土壤评估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按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本项调查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估。

 

初步调查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部分区域土壤中存在砷和苯并(a)芘超标的情况。本次调查识别出土壤关注污染物:砷、苯并(a)芘。

 

根据此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环保政策法规的要求,需针对识别的土壤关注污染物砷和苯并(a)芘,对该地块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以查明地块土壤中关注污染物的具体污染程度和范围,并分析其引起的人体健康风险水平是否处于可接受范围,以指导后续地块再开发利用工作,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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