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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马陆51-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4浏览次数: 2990

嘉定区马陆51-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内容

 

嘉定区马陆社区51-01地块,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育英南街与崇慧路交汇处东南侧,四至范围分别为东至大泾河,南至待建空地和沪翔高速,西至育英南街,北至待建崇慧路,外形为近似矩形,总占地面积约27893.6 m2。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工业企业、河道、道路以及空地,工业企业涉及上海捷德机械电器有限公司(1998年~2016年)、上海卡伯油漆有限公司(1998年~2014年)和上海伟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993年~2013年)。地块后续规划为配套商品房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属于居住用地(R),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分类,属于“第一类用地”。


2020年10月~11月,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了环境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14个土壤监测点位、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和1个地表水及底泥监测点位,在地块外北侧空地上布设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监测点位。从每个土壤监测点分别采集3~4个土壤样品,地块内共采集了59个土壤样品(含6个平行样);从每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别采集1套地下水样品,地块内共采集了7套地下水样品(含1套平行样);从西河泾采集1套地表水样品和1套底泥样品;在对照点中采集了4个土壤和1套地下水样品。     现场质量控制样品包括6个土壤平行样、1套地下水平行样、1套设备淋洗空白样、3个运输空白样和3个全程序空白样。所有样品均由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分析检测,检测项目包括pH、11项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镍、汞、锑、铍、钴、钒)、石油烃(TPH C10~C40)、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有机农药(OPs)、氰化物。


本项调查适用的土壤评估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按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本项调查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 62号)(以下简称“上海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估。按照《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2011年修订版)》中的规定,项目区域范围的地表水环境属于IV类功能区,故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标准。底泥环境的评估标准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估。


初步调查监测结果表明: 在土壤样品中有10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铍、锑、钴、钒)、TPH(C10-C40)、4种VOCs(乙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和1种SVOC(苯并(k)荧蒽)在全部或部分样品中检出,所有检出样品的浓度均未超过参考标准。在地块地下水样品中有6种重金属(砷、铜、镍、锑、钴、钒)、TPH(C10-C40)、和1种VOCs(二甲苯)在全部或部分样品中检出,所有检出样品的浓度均未超过参考标准。在底泥样品中有10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铍、锑、钴、钒)、TPH(C10-C40)在全部样品中检出,所有检出样品的浓度均低于相应参考标准。在地表水样品中有8种重金属(砷、镉、铜、汞、镍、锑、钴、钒)、TPH(C10-C40)、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在地表水样品中检出,符合相应参考标准。


根据此次环境初步调查结果,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环保政策法规的要求,嘉定区马陆51-01地块的土壤和浅层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居住用地开发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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